伤病

很久以来,自己的身体是相当不错。虽然读书的时候成天往医院跑,然则那大多是借口,借口去医院逃掉英语之类打心底没有兴趣的课。当然,其中几次去鼓楼医院倒也真的是因为身体不适,不过也明白无非是胃炎什么的,从小就这毛病,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问题不大。去医院,也大多是因为这种软伤,发个烧啊,感个冒啊之类。印象中硬伤,是相当的少。

稍微严重一些的硬伤,似乎还要追溯到高中的时候。体育课上足球杀的兴起,见着对方带球过来,腿一伸就是一个铲球,照理说动作标准问题应该不大,奈何我们学校那球场坑坑洼洼,我脚伸出去,碰到的不是皮球,是一个土包……只觉得脚踝上一阵火热,挣扎着爬起来感觉倒不是很疼,周围人过来慰问还强撑说“问题不大,你们继续玩,我在旁边看看”。到了晚上回家之后,这脚踝肿的像包子,还是苏果超市卖的那种大肉包。稍微一碰,那是火辣辣的疼。半瓶里通见证了我中学最后一次受伤。

男孩生性活泼,特别是像我这种热爱运动的,照理应该是今天断个胳膊明天断个腿之类,但我是个另类,人家是有困难要上,我是有困难就让;人家是为了荣誉,给我冲,我是管你什么荣誉,我怂。体育活动从来不干危险的事,争当乖小孩。这可是有缘由的。

时间倒退倒初中,还是同一片足球场,一次反击我落在了后面,只好望着陈尧在前面冲锋陷阵。几个过人之后,他成功的弄出来个单刀。后面的情节有些不记得了,反正不是脚下中风,就是对方黑脚,他一屁股摔了下去,千不该万不该,他落地之前下意识的用手撑了一下地,骨折。还没有完,这怎么说也是个点球,我们这边要点球的动机好理解,那边也就顺势做了个人情:你都折了一条胳膊了,还不送你个点球意思意思?!黑色幽默的是,这个用一条胳膊换来的点球,被我一脚在十二码处踢飞。

他躺在球场边承受着心灵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一个大悲大喜又大悲的轮回。

自那之后,体育活动我是处处小心,俗话说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是一朝看到陈尧这个前车之鉴的绳子,十年怕蛇咬~

前几日聚会结束后,骑着朋友的车带他回来,借着酒兴,一路欢歌笑语。不料这短短的一公里不到,却拉伤了自己的大腿。两个星期了,虽然有所好转,但腿也已经不能像受伤前那样的灵活:到极限的时候,受伤的地方依旧隐隐作痛。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好?

用俗的不能再俗的套话来总结这事,就成了:有的人,有的事,一旦受了伤,一旦改变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不过彪悍的我明显不会这么伪小资,思想更不会这么肤浅,别弄的和孙雨晨打麻将似的:四轮下来,折腾出东西南北风刮了一圈,实质性的牌没有一张。做人要实际。因此,我的总结是:

妈的,治疗外伤不用里通,疗效就是不行。

1 Comment:

  1. Anonymous said...
    觉得你想说的重点不是“外伤”,而是“内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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