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英语

这两天有一朋友在她的博客上说到她在学校里面最看重的就是英语和计算机两门课。对此,我也只能苦笑,在她博客我很厚道的说:个人觉得这两门课是仅次于马列外最没有用的课程。在自己的博客上,用不着这么客气,那么:“我操你大爷的英语教学”。

这么说不是因为我英语学的烂。除非懒得考试便随便涂一张考卷外,其他一般都是80多分,很少上90。这个成绩谈不上好,但也谈不上差吧。

考试结束肯定要分析考卷。每次考卷发下来,闭着眼睛我都能知道我完形填空错几个,阅读理解错几个,作文扣个几分,改错扣个几分,外加再扣几分的卷面分,80多分,差不多了。

完形填空我即便到今天也无法完全理解到底which和that有多大的本质不同,反正用这两个单词时我是跟着感觉走;作文经常是考卷上一个老师的红笔字都没有,但就一个分数在那,天知道为什么扣分;至于阅读,更搞笑,每篇文章最后一题让你选择文章想说的内容时,我总是觉得C和D都有道理而选错。

既然是问我关于这篇文章你觉得哪种意见是正确的,既然是我的意见,既然是我认为哪个是正确的,那我能说出我的理由,并且能在文章中找到对应的论证,那么,我的选择就应该是正确的。每次我提出这个意见时,老师的话让我哭笑不得:“你想的太多了,标准答案是*。”妈的,既然都有了标准答案,那你还问我的opinion干嘛?这种题目完全就应该是主观题,言之有理就该给分。

头疼的就是改错。又一个变态的题目,一篇好好的文章,抽那么几个单词出来换成错误的,去找吧。这种题目好比读我这段话的第一句:隐约的觉得不对,但又能明白什么意思。除非及其明显的单复数、时态错误外,其他的问题我一律看不出来。我的对策就是所有的空统统打勾说我认为没有错误,结果老师又会莫名其妙的来句:“全打钩当没做处理。”我水平低看不出来错误也犯法?!

至于卷面,呵呵,我写的是连笔,所以,照老师的看法这叫做卷面不整洁或者字写的不认真,卷面分肯定是没有的。黑色幽默的是,不少洋人觉得我字写的不错。

在美国的第一天,一位教授对我说:"Speaking is always important than grammar",所以,这么多年来,我总是用最简单的方式和句子表达我想表达的意思。后来,我们亲爱的老师说:“多用从句是水平高的标志,语法是英文的关键”。再后来,等我去国外上大学后,我的第一篇英语作业老师的批示是:“把句子缩短,变成简单句,别用这么多复杂句”。

那么,我该听谁的?

照国内英语老师说的,文章写到这里,该点题了:

“我操你大爷的英语教学”。

Update:

考虑到标题中暴粗口影响不好,改了标题了……

5 Comments:

  1. any said...
    据说老美答CET4的卷子时表情时哭时笑~
    Qing1979 said...
    学了是为了用的,执行下去的时候就成了学了是为了考试的;考试呢?考试也是为了考试的。
    孙尉翔 said...
    英语教育这个问题本身比较复杂,既有教了(考了)错误的东西,又有正确的东西但没有正确的方法去考。还有的是当初的教学目标(虽正确但)不切合实际,而且考试和应试教育连那个(虽不切实际但)正确的教学目标都忘记了,把整个教育现状扭曲得不成样子。感情发泄也是于事无补的——当然不是说我就知道于事有补的方法,不要质问我。
    中国英语教育所教的语法是正确的,万幸。问题只在于,你需不需要懂——正确的东西也不一定要全懂光。但有些是错误的比如你所说的阅读题。阅读题不懂做或做不对,跟改错不懂做或者分不清which和that是两回事。但对于不懂的人来说,一点区别都没有(都是不懂),所以就一起鄙视之。这点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没什么帮助。
    写文章要用多少长句多少短句不是一个水平问题。因此中国老师说用长句是为了显示水平这是错的,考官按长句多少给分这也是错的。中国学生无论该不该用长句一律全用,就算是别扭的地方也要硬着头皮which下去,这都是错的。长句和短句区别在于效果。要达到什么效果主要看你文章的对象,目的。中国学生写英语作文的对象只有考官,目的只有分数。但现实中并不是这样,所以既有需要很多短句的时候,又有需要很多长句的时候,不能一概而论。
    门吉小妖 said...
    我中文尚未入门,更无暇学外语了。呵呵。:)
    Peng Lei said...
    to Andrew,

    很多正确的事情做到了极端虽然说不上错误但也不再是当初我们想象的那么“正确”。

    我们的英语教学,或者说全部的教学,有时都偏执的让人发狂。韩寒说过他曾经碰到过考试考填空填“居然”就正确而“竟然”就错误。恕我直言,即便是学文科的我,也想象不出来这两个词有多大的区别。

    回到英语,某年的4级考试中的一个选择是要求选择和“军衔”对应的单词。标准答案是“rank”,如若选了“grade”,就算错。但后来有一些人问了洋人,他们说某些情况下grade是可以当作军衔来使用的。

    同样的偏执。

    回到我说的中学英语来(大学英语我基本没有听)。阅读我做错往往不是不懂,而是想多了,超过了标准答案的范围。我反感的不仅仅是因为这种主观题居然有标准答案,而且还有每次我对此提出质疑的时候,老师的回答往往不是肯定我的想法是正确的或者指出为什么我的想法是错误的,却用一句:“你想多了”打发之。至于下次考试出题,依旧如此。

    至于长句和短句,是你说的对,后来想想,大学中间写论文还是需要用到一定比例的长句的。当初写这篇博客的时候考虑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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